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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浙江余姚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教实习指导教师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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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,优化职教专业师资结构,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,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,经有关部门同意,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职教实习指导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指标
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共6名,具体职位如下:余姚技师学院(筹)招聘模具(注塑模方向)1人、机械(数控加工方向)1人、工业机器人1人、计算机网络搭建1人;余姚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信息技术(通信与控制系统方向)1人;余姚市第五职业技术学校招聘艺术设计与制作(平面广告方向)1人。

二、招聘原则
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。

三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1.遵纪守法、热爱教育事业,具备教师基本素质、富有爱心和敬业奉献精神。

2.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,能胜任教师职业。

3.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(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)。

4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若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,或者本人(指导学生)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,可放宽至大专学历。

5.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。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。

四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
招聘采取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核、业绩考评、测试、体检、考察等办法择优聘用。

具体程序及办法是:

(一)报名

1.时间:2022年8月22日上午8∶30—11∶00;下午2∶00—4∶30。

2.地点:余姚市教育局(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2号)组织人事科404室。

3.报名所需材料:报名登记表1份,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,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,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(二)资格审核

报名考生,由资格审核组进行资格审核。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,进行业绩考评。

(三)业绩考评

根据资格审定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,对应聘人员的工作实绩综合评分,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,最高分40分,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2。

世界技能大赛选手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附加分20分,直接记入总分。

根据业绩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1∶3的比例确定测试对象。若按比例划定最后一名成绩有相同者,则并列入围;人数不足比例,按实际人数进入测试环节。

(四)测试

测试包括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。其中,模拟上课20分、专业技能测试40分,满分60分。

1.模拟上课:以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内容进行模拟上课。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,不足60分淘汰,模拟上课成绩按20%计入总分。

2.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及标准:

(1)招聘模具(注塑模方向)岗位技能测试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(中职组)“现代模具制造技术—注塑模具技术”项目要求。

(2)机械(数控加工方向)岗位技能测试参照人社系统“数控车工三级/高级工”和“数控铣工三级/高级工”职业资格标准。

(3)工业机器人岗位技能测试参照人社系统“数控车工三级/高级工”和“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/高级工”职业资格标准。

(4)计算机网络搭建岗位技能测试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(中职组)“网络搭建与应用”项目要求。

(5)信息技术(通信与控制系统方向)岗位技能测试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(中职组)“通信与控制系统集成与维护”项目要求。

(6)艺术设计与制作(平面广告方向)岗位技能测试包括基础绘画(色彩)和电脑平面设计(ps、cdr、ai等软件运用),其中基础绘画(色彩)参照美术类高考要求,电脑平面设计技能测试参照美术设计类高级工要求。

以上岗位技能测试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项目。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,不足60分淘汰,技能成绩按40%计入总分。

同一职位以总成绩高者入选,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,若技能成绩也相同则按模拟上课成绩高者优先,若都相同,则另行加试技能确定。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五)体检

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1∶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,体检参照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》执行。因故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造成名额空缺,不再递补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费用自理。

(六)考核

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,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。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,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,或参与邪教组织,或受过各类行政及党团处分、治安刑事处罚的,考核确定为不合格,考核不合格者淘汰,空缺名额不再递补。

(七)聘用

1.考核合格者,为拟聘用对象,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,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聘用手续。公示期间有异议的,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,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。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。

2.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,并实行试聘期,试聘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任职定级;如试聘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3.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(六)本《简章》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0574-62813278、62827665。

监督电话:0574-62778812。

附件1: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职教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及要求

附件2: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职教实习指导教师业绩考评表

附件3: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职教实习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

余姚市教育局

2022年8月15日

信息来源http://www.yy.gov.cn/art/2022/8/16/art_1229136657_4022154.html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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